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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
发布时间:2013-09-28 发布人:admin 点击:

  各地集中组织开展了对全国现有900余家采供血机构、36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全面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,以及对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,严厉打击“血头”“血霸”及非法采供血行为,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行为。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对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督查工作。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的采供血机构、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。

  卫生部、公安部、监察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在京联合召开打击非法采供血液、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。会议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。

  《方案》指出,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。通过专项整治,使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,非法采血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,采供血秩序明显好转,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和原料血浆质量,有效控制艾滋病和其他血液传播疾病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,保证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。

  本次整治活动有六个工作重点:一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、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和组织他人卖血(浆)、或以暴力胁迫及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血(浆)的“血头”、“血霸”。二、严肃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、跨区域采集、超量频繁采集和冒名顶替采集原料血浆等违法行为。三、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督管理,依法严厉惩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。四、严厉打击非法制造、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,加大对采供血(浆)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、使用、回收、处置的管理,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“血头”、“血霸”的工具来源。五、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。六、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液(浆)机构的管理,探索建立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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